維基百科: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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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發生的編輯爭議

航站區、Tx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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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otieagusdr、Wetrace、Marvin 2009、詩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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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在檢舉編輯戰時,清楚地指出用戶名、發生編輯戰的頁面及雙方爭議的情況,必要時並提供頁面前後的差異連結,以便管理員儘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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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en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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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oben7599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法輪功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違反Wikipedia:高風險主題/法輪功相關1RR的規定:Special:Diff/83980568Special:Diff/84149243Special:Diff/84149196Special:Diff/84151711Special:Diff/84151750
  • 發現人: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3:08 (UTC)[回覆]
    Special:Diff/83980568是8月27日由U:大慈樹王作出的版本,請複檢
    在下承認鄙人違反WP:1RR要打要罰—悉聽尊便
    惟在下打從心底裏不能認同Marvin 2009提出的非黑即白謬論,更加鄙視此人為法輪功作宣傳的惡劣行徑。
    我不是那種喜歡狡辯的人。--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3:44 (UTC)[回覆]
    您好,閣下對在下看來有誤會誤解。在下的檢舉原因也是由於從Wikipedia_talk:高風險主題/法輪功可見,是閣下倡議制定這一規則,既然有這樣的規定,那麼無論誰都應遵守。在下希望您更正違規編輯。如有冒犯得罪,希望諒解。
    閣下在這兒描繪、攻擊在下的一些言詞,並非事實。在下崇尚真實,尊重人權與自由,也並非您所言的」非黑皆白」。在下,被攻擊成「偷換概念」、「狡辯」,這對於崇尚真實的在下是莫大的侮辱,在下內心雖不計較,但這樣攻擊人有違維基文明丶不要人身攻擊的方針。請停止。
    另外,在下根據可靠來源編寫,儘量不用中共鎮壓方和法輪功學員的來源,是中立的體現,不可扣帽為「為法輪功宣傳」。閣下是否認為,閣下張貼中共反法仇恨宣傳標語,反而不是宣傳?而在下引用第三方、可靠來源敘述,在鎮壓發生前,前人大委員長調查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丶中國國家體委會的調查結論等史實,閣下卻說是」宣傳」。在下則認為閣下這一認識,有違常識,難於服人。
    在下不贊同張貼一些非第三方的中共反法宣傳內容,而支持可靠來源,這並非朋友們誤會的,在下對條目作了持有。但有感於這樣的誤會,也因在下的時間安排,在下準備停止編寫法輪功條目一段時間。
    在下關懷中國,有感於中共扭曲與掩蓋的歷史,關心相關議題。1966年中共發動了文革,」造反有理」等政治仇恨宣傳,愚弄丶欺騙丶操控了當時的中國青年,讓幾代人留下難以言說的傷痕與悔恨遺憾。中共當時也在香港煽動。1999年江氏開啟的鎮壓法輪功運動,被前《人民日報》記者丶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劉賓雁形容是文革式迫害丶不少學者稱為第二次文革,其中的仇恨宣傳,同樣蒙蔽無數珍貴的生命。
    鑑於閣下在編輯摘要提到「地獄」和在討論頁提到「道路、真理和生命」等宗教色彩的名詞,在下順便提一句,如果我們普羅大眾盲目以自己的認識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是固步自封,會催生宗教狂熱。中世紀發生過十字軍東征的所謂聖戰,象中共的文革、鎮壓法輪功運動,今天還有極端伊斯蘭等。我們應引以為戒,保持清醒,不給政治或宗教利用。
    維基百科是難得環境,人海中有緣在此相遇,在下願以在下所學莊子《齊物論》名言的「夫隨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無師乎?」相贈於您和這兒其他的朋友!願我們華夏同胞都能心胸開闊丶放下成見,勇於探索調查,從而獲得真知。從《聖經》中,在下理解到,耶穌也告誡其門徒弟子們,在未來能否識別、幫助耶穌的「最小兄弟」,才是標準或者說試金石。
    謝謝!--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5:06 (UTC)[回覆]
    麻煩不要上綱上線,不斷暗示他人都被「某些勢力所愚弄了」。法輪功被CCP殘酷鎮壓是事實,可是也不能因此不分青紅皂白、替法輪功掩護其爭議吧。非黑即白是你提出的,這不是攻擊而是事實,如同澳洲廣播電台的社論,把立場選擇局限於法輪功或者中國共產黨、本身就是不合乎邏輯的。
    我在討論頁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是沒有回應我核心的問題:放在頭段會造成斷章取義的問題。
    不要總想着自己是對的,也不要想着自己是為了什麼而戰,維基百科是講求合作的,拜託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1日 (三) 06:40 (UTC)[回覆]
  • 處理:
(!)意見-Hoben您好,您作為將法輪功主題提報到「高風險主題」的用戶,當在下看到您列出Special:Diff/839805688月27日U:大慈樹王作出版本,作為理由,讓在下非常錯愕。---在下就大慈樹王理由,列舉部分與您切磋討論:
  1. 大慈樹王強行添加「廣告宣傳模板」的理由,猶如「莫須有」而頻頻迴避具體說明。大慈樹王此前還堅持違反 WP:生者傳記方針,強行在此主題,以中共鎮壓方的斷言攻擊來源,編寫人物條目。
  2. 關於分類問題,在下於條目討論頁非常清楚的說明,關於PRC政府是否認定--在中國國內、國際上明顯存在爭議,國際媒體BBC等、國際人權組織都有提出;因此不符合分類規範。---例如,在下所列理由之一,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 這意思非常明顯,但Hoben您在條目內文,將「引號內」的句子,「除了共產黨檔案外」改寫成「除了中國當局檔案外」----您可能是誤會了,但這樣改,意思完全不同、甚至變相反意思。
  3. 幾位用戶,堅持刪除長期存在條目中,核心理念「真善忍」的圖片;Hoben您 添加中共單方宣稱「邪教」的照片、甚至有沒有放大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標準是否很不同!?在下此前因此提醒,建議要注意 中共此為嚴重的斷言,與國際主流意見認知差異非常大,建議圖片應考慮 非地域中心、中立等(維基規範也提醒圖片需考慮)。
  4. 2001年天安門自焚事件,圖片來自中共央視鎮壓方圖片,版權有問題,此外被多家國際主流媒體、國際組織質疑是中共造假、自導自演,整個事件非常不合常理。例如,外媒記者調查,發現聲稱自焚者 沒有人看過該人煉法輪功;該記者還因為相關調查報導而得到普立茲獎。----在下以前聽過不少人,將此事件,類比羅馬暴君尼祿,放火燒羅馬,污衊、以此藉口迫害基督徒,甚至把基督徒形容為很可怕的人。
在下的興趣與關心領域在人權領域,長期追蹤注意,就會較了解這些情況,編寫條目時當然會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多年來在條目討論頁,例如在下,就做了許多討論交流與說明。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4:57 (UTC)[回覆]
先不論WP:CS4D已有規定,你認為我加入的圖片「與國際主流意見認知差異非常大」並且以此為由刪除圖片,恐怕支持替代醫學的那群人很快就要找你交流一下了。你說非地域中立,那麼我用了哪一個詞導致了非地域中立?你說有中立問題,圖片說明寫不夠清楚還是閣下選擇性失明?簡直是無中生有。
此外,「除了共產黨檔案外」這一句很奇怪,請問你說的是哪一個黨?(蘇聯共產黨美國共產黨),模稜兩可對吧。既然中國共產黨統治(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麼將其稱為中國當局似乎沒有什麼問題。
還有我再說多一次,除了媒體爭議、邪教標籤辯論和引言,我什麼都沒有動過。--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11 (UTC)[回覆]
Hoben您好,(1)該句子意思是PRC法律沒有認定...,只有中國共產黨的檔案。例如,中華民國政府沒有怎麼做,只有國民黨、民進黨的政黨檔案、檔規、或檔的立場。(2)在共產黨前 加註「中國」清楚些,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因此應不會有蘇共、美共問題,蘇共已解體、美共沒有涉及這些。(3)您上述比喻似乎不大類比,替代醫學受到的,是迫害鎮壓?還是什麼?如果類比,在下比較常聽到的是,羅馬暴君對基督徒的妖魔化與迫害。在下很疑惑的是,對條目本身核心理念真善忍圖片、中共斷言標籤圖片,同樣是文字圖片,為何標準差異大?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回覆]
「不過這裏的文脈都在談中國」,我這裏倒要勸勸你注意一下非地域中心。--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5 (UTC)[回覆]
謝謝Hoben善意提醒。人權組織自由之家2017年中國宗教自由報告,「中國律師和國際法律專家認為,除了共產黨檔外,沒有任何法律把法輪功定性為『邪教』」---這句話,加上條目內文前後,文脈確實在談中國。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5 (UTC)[回覆]
「較了解這些情況,編寫條目時當然會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以自認「較了解這些情況」作為所謂「提醒不同看法的用戶」行為的原因,抱歉,這恐怕正與WP:OWN中所明確列出的「對於別人的編輯,公開或暗示地指出自己有權審查過才允許放上條目。」舉止以及「你很明顯對這個話題無經驗。」「我看到了你對這個條目的編輯,也感謝你的幫助;然而,我是這方面的專家,你的編輯準確性欠缺,被我回退了。有任何建議的話,請放上討論頁,我會審查內容。」等言行份屬同類。--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5:14 (UTC)[回覆]
(+)強烈支持@銀色雪莉前輩的說法。此外,相關用戶在做出相關編輯時頻頻使用「回應……」的說法(見修訂歷史),從「回應」等這些用詞上也可看出其OWN的心態。--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21 (UTC)[回覆]
銀色雪莉您好,在下完全沒有這麼說、也不是那樣做。自由雨日您好,魔琴在討論頁編輯說明,也列出多個「回應」。交流中,彼此回應,這有什麼?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回覆]
(!)意見依據該方針:請不要將維持工作與所有權混淆。一位編者對條目(或一系列條目)的維持工作,可能是對條目話題感興趣,亦可能是這方面的專家,有能力尋找可靠來源。」「指責其他維基人獨斷所有權是很不禮貌的,這會被視為人身攻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8 (UTC)[回覆]
您引用得很正確,不過我沒有記錯的話,這段話下一句就是:「除非出現宣示所有權的行為...」——當然,閣下已就此作出了自辯,鑑於WP:OWN也提到,「有時,編者未必意識自己受到獨斷所有權的非難;所以,假定善意是很重要的。」因此對於閣下的行為,我願意充分展現善意不展開批評,而是交由社群審視,比較公道。--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5:51 (UTC)[回覆]
拜託,是提報人錯誤列出大慈樹王修訂差異,然後@Hoben7599進行糾正,怎麼就變成了「Hoben7599列出Special:Diff/839805688月27日U:大慈樹王作出版本,作為理由」。實在無語了。--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5:16 (UTC)[回覆]
(:)回應-喔,原來如此,謝謝自由雨日說明。在下看上面留言,以為Hoben意思是拿大慈樹王的理由來說、要求複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27 (UTC)[回覆]
(!)意見:說到底,這則提報暴露的是社群缺少對特定用戶顯著的以拖長時間戰線方式為常見表徵,(事實上)集團式地繞開程序空子的「拉布」騎劫各特定關聯條目的不良行為的關注(甚至演變成了事實上的縱容)所造成的後果:特定用戶肆無忌憚地嚴重干擾複數正常用戶的正常編輯行為,以程序威嚇或編輯拉布方式驅逐其他正常用戶的編輯,最終把特定關聯條目打造成「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4:12 (UTC)[回覆]
同意@銀色雪莉的看法,某幾位用戶長期扭曲條目編寫的方針,以干預其他用戶對相關條目的正當編輯,使相關條目只能呈現出其特定偏好的模樣,而管理員卻不太願意處理和介入,此情況已延續多年,情況極不理想。--黑暗魔君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4:34 (UTC)[回覆]
同意@銀色雪莉和@黑暗魔君兩位前輩的看法。某幾位用戶長期OWN把持相關條目、長期在討論時GAME的行為已經大肆猖獗了十幾年,包括這次提報Hoben7599本身也是GAME的「一環」。--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9月9日 (一) 14:36 (UTC)[回覆]
(*)提醒-銀色雪莉您好,您的說法,顯然不符事實,恐涉及人身攻擊與誹謗。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意見-去指涉誰OWN條目的說法,並非事實。在此主題被提列「高風險主題」後,在下後來曾留言,就是否有需要、以及作法提出交流,當時查詢整理此條目過去5年半紀錄如下
【條目法輪功,從2019年起5年半,被保護紀錄6次】來觀察。(1)3次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2)2021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無理由刪除內容,另一方4天內只撤銷1次。(3) 2020年1次理由寫「編輯戰」,但原因是一方用戶無討論、模糊或不具理由刪除十多萬字長期內容,浮濫添加模板。--這是否應是反破壞。
  1. 2024年,1次,5月25日「全保護1週」,是因為「模板」的編輯戰問題(新註冊用戶堅持添加模板,在討論頁溝通)。(6月是因為高風險主題而被「不限期半保護」。)
  2. 2023年,沒有保護紀錄
  3. 2022年,1次,11月30日「不定期半保護」,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4. 2021年,1次,5月31日,「全保護1週」,理由是「編輯戰」。---(有疑義?是否應屬反破壞。。查詢5/27~5/31編輯紀錄,A用戶5月27日無理由刪除第三方來源內容、無理由隨意改寫改變了原意;B用戶5/27隻撤銷1次,到5/31都沒有再撤銷,4天內只撤銷1次「不附理由、刪除大量內容的編輯」。---這是否能算「編輯戰」?
  5. 2020年2次,(A)6月13日,「全保護一個月」,理由「編輯戰」。---(有疑義,應是反破壞)。查詢編輯紀錄,應是「反破壞」。原因是,A用戶未經討論、沒什麼具體理由,刪除了13萬-14萬字元來源長期內容,C用戶無理由浮濫添加十多個模板。---這應是反破壞。(B)7月18日,「半保護一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
  6. 2019年2次但應屬1次,8月16日「半保護3個月」,同一管理員3分鐘後改「半保護1年」,理由是「被IP用戶或新用戶破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回覆]
(!)意見-在下感到有些錯愕,Hoben 違反1RR被舉報,有人說是Marvin在GAME !? (1)部分用戶頻頻以「莫須有」的理由,強行添加條目「廣告宣傳模板」,不具體說出理由,後來就乾脆將長期大量第三方來源內容,扣上「廣告宣傳」;說不出理由,索性乾脆將中共1999年全面鎮壓法輪功前 人大委員長領導調查、中國體委會的調查 說成是「宣傳」。(2)中共對法輪功等群體的鎮壓與說法,與國際主流意見長期就非常不同。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4:41 (UTC)[回覆]
哪裏莫須有,說得好像你們是受害者一般。--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15 (UTC)[回覆]
您好,在條目 此前的編輯摘要、討論頁,在下都有提出「廣告宣傳模板」的問題,但添加的用戶,不提出具體理由,後來的說法一變再變。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19 (UTC)[回覆]
廣告宣傳模板已經說明廣告內容存在於內文,不過應該是我沒有詳細說明。對於說法改變,這不是我的錯,因為多位編者也提出了同一觀點,難道我還要逼他們嗎?法輪功#中國大陸的法律法規內部存在大量與章節無關的內容,國務卿蓬佩奧的話更加被放了兩次、ABC的報導也放了兩次(請檢視前面的章節),內容無一例外都是在強調「法輪功不是邪教」,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的策略,這已經不是廣告的問題、這已經延伸到中立問題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30 (UTC)[回覆]
(?)疑問-(1)「對異議者採取猶如鞭屍般」?誰是「異議者」?誰對誰鞭屍? 若您願意,可以給在下討論頁留言,我們交流?(2)Hoben您好,您說「多位編者提出同一觀點」,這些編者的說理如何?也有多位編者提出不同的觀點。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9日 (一) 15:40 (UTC)[回覆]
對ABC的報導引用了兩次,兩次也是在聲稱abc記者「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這難道不叫鞭屍。
我不敢說其他編者的意見,因為我不能代表他們。--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45 (UTC)[回覆]
(1)您也特許問,兩次ABC引用,是誰添加進條目的?(2)「每日郵報」編輯認為「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每日郵報還提到,ABC採訪過程的問題。民主社會,媒體報導也會受到反饋與批評。澳洲國會議員與讀者,反映ABC記者的作法,違反了ABC的規範。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5日 (日) 20:18 (UTC)[回覆]
大哥,我是在說你加的「帶有險惡意圖完成大手筆製作」,我加的時候可沒有加這句,想清楚再說吧
再說了,這篇是意見文章,整篇文章也沒有說ABC的記者違反了什麼規範呀,可能是我不懂英文、或者看漏了。--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18日 (三) 15:12 (UTC)[回覆]
提出針對特定條目編輯現況的不特定的總體意見就是「人身攻擊與誹謗」——我對閣下持有這種不合乎基本人權常識的觀點深感不安。--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9月9日 (一) 15:43 (UTC)[回覆]
你說我翻舊帳又好,但是兩位參與討論的用戶(Marvin 2009、Wetrace)被他人指控長期「霸佔」法輪功條目、已經不是第一天的事了,最近一次可以參考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3年6月。--Benho7599 堅決擁護以芙寧娜同志為核心的楓丹 2024年9月9日 (一) 15:58 (UTC)[回覆]
您好,指控他人霸佔條目,恐涉及人身攻擊。您說的指控者似乎是MINQI,也許您願意可以看他過去編輯紀錄、在這議題上的說法。在下對這類標籤帽子都回應說明過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4年9月15日 (日) 20:18 (UTC)[回覆]
不知道複製粘貼一大堆設立高風險主題時的討論意義何在,論證了什麼?--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5:16 (UTC)[回覆]
什麼亂七八糟的,這壓根就沒在制定方針,「形成共識」更是無中生有,自行將方針擴大範圍--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9月10日 (二) 15:4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