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東序(1531年—1606年),字崇教,號肖山,山西平陽府蒲州猗氏縣人,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何東序
大明巡撫延綏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山西平陽府蒲州猗氏縣竈籍
字號字崇教,號肖山
出生嘉靖十年(1531年)十月廿八日
逝世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
配偶娶薛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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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鄉試第九名舉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八名進士[1][2]。戶部觀政,授戶部主事,升員外、郎中,升直隸徽州府知府,四十五年被劾,回籍聽勘。同年閏十月,量調浙江衢州府[3]。隆慶二年(1568年)二月升山東按察司副使,四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五年三月被彈劾,令致仕。三十六年七月賜祭葬[4]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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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有《九愚山房詩集》十三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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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何純;祖父何廷璋;父何尚德,開封府同知。前母王氏;潘氏。[5]兄東璧(監生)、弟東觀、東麟、東膠、東鳳、東驥。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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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貢舉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貢舉志五種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六十四》:嘉靖四十五年閏十月,先是刑部都給事中趙格劾徽州府知府何東序酷虐,詔赴部聽調。至是巡按直隸御史宋纁亟稱其賢,且言東序以不畏強御為奸鋒所中,如此不雪,是使節士吞聲,後來無為公家效力者也,宜留東序供職,仍申令言官論劾務秉公持正,不能據飛語以傷公道。疏入,吏部覆纁言是,因請免東序赴部,量調衢州,俟有後效,仍不次超擢,以為甚事任怨者勸。格聞之不平,乃執奏東序罷輕,纁狥私庇黨,亦宜並究,議寢不行。
  4.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四百四十八》:萬曆三十六年七月,予原任延綏巡撫右副都御史何東序祭葬。東序猗氏縣人,嘉靖癸丑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官至延綏巡撫,以母憂歸,旋致仕,卒於家。東序才兼文武,德著孝恭,雖三品未經考滿,而屢有軍功,故給恤典。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點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二年癸丑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胡孝
明朝徽州府知府
嘉靖四十三年-隆慶元年
繼任:
段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