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 (明朝进士)

李江(1530年—1598年),字汝贡,号岷山,山东济南府武定州人,锦衣卫校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江
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籍贯山东济南府武定州
锦衣卫校籍
字号字汝贡,号岷山
出生十月二十五日
逝世万历二十六年九月
配偶娶徐氏,继娶高氏、詹氏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举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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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科顺天府乡试第五名举人[1]。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二百四十五名,三甲第六十二名进士[2][3]。初授庐陵县知县,四十四年十一月由知县选授江西道试御史,隆庆元年(1567年)八月升四川按察司川北道佥事,五年三月升陕西布政司左参议,六年八月升四川副使,万历三年(1575年)加升右参政,五年正月升本省按察使,六年八月官四川右布政使。万历八年(1580年)正月升广西左布政使[4]。十一年正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十四年二月官至南京刑部右侍郎[5]。万历二十六年九月卒[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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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刚;祖父李麟;父李锦,文思院副使。前母吕氏;母张氏。慈侍下。兄李淮、李沛(文思院副使)。弟李淳(文思院副使)、李濂[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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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壬子同年录》:李江,字汝宗,号岷山。行三,庚寅年十月二十五日生。贯锦衣卫籍山东济南府武定州人。顺天府学增广生,治礼记。曾祖刚。祖麟,生员。父锦,副使。前母吕氏,母张氏。娶徐氏,継娶高氏。慈侍下。兄淮(校尉)、沛(正九品官)。弟淳、濂。乡试第五名。
  2.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大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五》:万历八年正月辛丑朔辛酉 升四川右布政使李江为左布政使,福建按察使蔡汝贤,狭西按察使舒应龙,山西按察使秦吉士,四川按察使吴善,俱为右布政使,云南右参政王续之为按察使,江,广西;汝贤,浙江;应龙,福建;吉士,本省;善,广西;续之,江西。
  5. ^ 《山东通志》
  6.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二十六》:万历二十六年九月,南京刑部侍郎李江卒。江山东武定人,嘉靖己未进士,授庐陵知县,入为陕西道御史,升四川监军副使,荡平九丝蛮。历升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有平苖功,两受金绮之赏。寻告病归,未几卒,照例与祭葬,以军功加祭二坛。
  7.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王可信
明朝庐陵县知县
嘉靖三十八年-四十一年
继任:
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