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泽 (景泰进士)

金泽(1417年—1513年),字用文,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金泽
大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籍贯浙江绍兴府山阴县
字号字用文
出生永乐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417年)
逝世正德八年(1513年)七月
亲属(子)金述、金逵
出身
  • 景泰四年癸酉科举人
  • 景泰五年甲戌科进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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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浙江乡试第八十三名举人。景泰五年(1454年)登甲戌科会试第一百九名,三甲六十名进士,历仕监察御史[1]明英宗复辟,景泰六年八月降职为典史。天顺元年七月升山东长清县知县,将赴长清,巡按江西监察御史郑时以江西乐平县繁剧,金泽端谨练达,奏乞调任,从之。成化七年以卓异,赐与诰命。擢刑部主事,累升南京兵部郎中,十九年正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参议,二十三年十月升陕西行太仆寺卿,改四川右参政,弘治五年三月升广东右布政使,七年六月晋本司左布政,八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南赣等处,十二年八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十四年闰七月与南京兵部右侍郎潘蕃互换职位,十八年五月以九年任满,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九月被劾致仕。正德八年七月卒[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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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金仁四。祖父金永华。父金俊。慈侍下。弟金湜。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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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绍兴市志 卷44 第二章 历代进士名录》. 绍兴图书馆. [2013-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9-14). 
  2.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二》:正德八年秋七月,致仕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金泽卒。泽字德润,其先鄞人,国初以豪右徙江宁。泽成化丙戌进士,授刑部主事,以便养乞改南京,升员外郎、郎中,丁忧服阕,复除南京兵部。升四川右参议,进右参政、广东右布政,转左布政。乙卯初设南赣汀漳巡抚官,以泽为右副都御史,任其事。己未升南京刑部右侍郎,寻改南京兵部。乙丑考满,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为言官所劾,遂恳乞致仕,至是卒。泽性警悟周慎,与物无忤,口不言人过。亲族故旧皆曲致优厚,居官无大树立,然勤励不怠,其在四川、江西,值岁饥盗起,处之皆不致败事。乙丑会试,子逵以请人代笔得荐,又右都御史命下,时 上登极才二日,故清议攻之,然逵所为在京师,泽未必知。右都御史以三品九载得之,仍居南京,亦资序也。但素善周旋,又适会国哀,故不能无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