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炌(1523年—1602年),字元白,号熙台,浙江嘉兴府海盐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刘炌
大明贵州按察使
籍贯浙江嘉兴府海盐县
字号字元白,号熙台
出生嘉靖二年(1523年)二月初七日
逝世万历三十年(1602年)
配偶娶钱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浙江乡试举人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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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浙江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会试第七名,登第三甲第一百零一名进士[1][2]。初知金谿县,驭下有体,为令五年,绝寡言笑,左右股栗。尤注意文学道德之士。擢南工部主事,督漕仪,摄宝源局、兼管节慎库。历南兵部车驾司员外,武库郎中,出守抚州府,治行如一,民至今思之。又佐戚继光有军功,转福建兵备副使,擢广东右参政,晋布政使。后曾降用[3],为湖广左参政,万历五年官至贵州按察使[4]。万历三十年(1602)卒。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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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刘璠;祖父刘滂,封威县知县;父刘术,工部郎中。母郑氏(封孺人)。慈侍下。兄刘熠(教谕)、刘焌、刘谦、刘兼。弟刘燿[5]。元配淑人钱氏,子刘世埏,举进士,官南京刑部河南司主事。次子刘世坊,太学生,早卒。次子刘世教,举人。次刘世甄、刘世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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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隆庆五年正月,都给事中韩楫等、御史赵可怀等以例拾遗劾奏布政使周贤宣、刘炌、王道行、按察使曹天佑、佘敬中、副使陈忠翰、黄錝、冯叔吉、佥事蹇达各不职状,吏部、都察院覆言:炌、錝、叔吉、达宜分别降调;贤宣、道行、天佑、敬中、忠翰宜罢黜,从之。
  4. ^ 万历五年正月,升云南按察使沈人种为广东右布政使,浙江右参政张国彦、湖广左参政刘炌俱按察使;国彦陕西、炌贵州。云南副使罗汝芳、江西副使庄国祯、凤阳知府吴善言、河南副使田汝颕俱参政;汝芳本省、国祯广西、善言陕西、汝颖四川。福建佥事毛为光、四川佥事罗向辰;福建佥事漆彬俱参议;为光广西、向辰云南;彬广东。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九年庚戌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陈元琰
明朝抚州府知府
嘉靖四十一年-四十三年
继任:
冯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