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1961年3月),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税专业干部专修科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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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历任四川省重庆市财政局企财一科(处)干事,局办公室秘书,预算处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5年9月-1987年7月,在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税专业干部专修科学习)1991年12月,任预算处副处长。1995年4月,任预算处处长。(其间:1996年7月-1997年7月,挂职任璧山县县长助理。1995年11月-1997年11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1998年1月,任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助理、党组成员。1999年7月,任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4年11月,任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正厅局级)。(其间:2003年3月-2005年7月,在重庆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习。2004年9月—2007年6月,在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专业学习,获得工学硕士学位)

2008年1月,任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13年11月,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1]

2016年2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副部长,并免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2][3]

2019年4月,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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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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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楼继伟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
2019年3月-
现任
前任:
马千真
重庆市财政局局长
2008年1月-2013年11月
继任:
封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