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章(1578年—17世紀?),字唐叔浙江寧波府鄞縣人,明朝官員。

黃景章
大明應天府府尹
籍貫浙江寧波府鄞縣
字號字唐叔
出生萬曆六年(1578年)二月初四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項氏
出身
  • 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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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年(1578年)二月初四日生。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鄉試舉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刑部觀政,本年六月授山東平原縣知縣,以治行聞,三十九年升工部主事,管器皿廠,四十三年升員外,四十四年升郎中,管理中河。泰昌元年(1260年),升廣西右參政,天啟三年(1623年),升湖廣按察使,入覲,舉卓異,賜宴禮部。五年升左布政,七年升南鴻臚寺卿。崇禎元年(1628年),升應天府尹[1],時逆璫魏忠賢勢熾甚,景章力敦風節不少屈,一日以私書勖之,景章怒甚,適飲茗,擲甌於地,視之得不碎,曰:是可瓦全。遂引年歸。卒贈工部侍郎,賜祭葬[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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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黃泰,贈兵部主事。祖父黃綬,正德九年進士,官山東按察司僉事。父黃伯常,監生贈刑部主事。母王氏,贈安人。永感下。兄景韶,儒官。景送,南京光祿寺主簿。黃景峩,萬曆三十二年甲辰進士,刑部主事。景伊、景夔、景熙。黃國謙(貢士)。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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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黃景章,〇〇,易四房,戊寅二月初四日生,永感下,鄞縣人,丁酉鄉試二十五名,會試八十二名,三甲三十二名,刑部政,丁未六月授山東平原知縣,辛亥升工部主事,管器皿廠,乙卯升員外,丙辰升郎中,管理中河,庚申升廣西右參政,癸亥升湖廣按察使,乙丑升左布政,丁卯升南鴻臚寺卿,戊辰升應天府尹。曾祖泰,贈兵部主事;祖綬,甲戌進士,任山東按察司僉事;父伯常,監生,贈刑部主事。
  2. ^ 《鄞縣誌》卷十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