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鍾(1489年—1540年),字大和廣東肇慶府高要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林鍾
大明安慶府知府
籍貫廣東肇慶府高要縣
出生弘治己酉四月二十七日
逝世嘉靖十九年庚子九月二十八日
配偶娶鄧氏
親屬(子)林承芳(萬曆丙戌進士)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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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書經》,正德十四年(1519年)廣東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年三十二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三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名進士[1][2]。授西安知縣,以績最擢南刑部浙江司主事,遷南戶部廣西司員外郎,又晉南刑部廣西司郎中,轉戶部陝西司郎中,專理三邊大同軍餉,尋奔太宜人喪。服闋,復補戶部雲南司郎中。嘉靖十七年(1538年)四月升任安慶府知府。十九年庚子九月二十有八日卒於官,享年五十一。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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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林禘。祖父林道緣,府經歷。父林高,照磨。前母蘇氏,母唐氏。慈侍下。兄宗善、弟鏜[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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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黃佐《安慶府知府林公鍾墓誌》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銜
前任:
石簡
明朝安慶府知府
嘉靖十八年(1539年)
繼任:
吳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