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昌(1562年—17世紀),二寖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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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昌自廩生出身,在家鄉授徒為業。多次應考落第,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舉浙江鄉試,年已五十七歲。天啟五年(1625年),登進士,授工部主事,在江浦收稅,清廉得如平民。升任建昌府知府,教化民眾,得郡人愛戴,乞休回鄉後去世[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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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張明昌,字二寖,廩生,授徒里中。門下士多有先掇科第者,明昌屢試不售,至萬歷戊午舉於鄉,年五十七。天啟乙丑成進士,授工部主事,榷清江浦,廉靜如布衣。歷陞江西建昌府知府,愷悌子惠,郡人戴之,乞休歸卒。 舊志。按舊志明昌錢塘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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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
官銜
前任:
豐建
明朝建昌府知府
崇禎年間
繼任:
凌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