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所用(1572年—?),号宾吾河南怀庆府河内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王所用
大明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
籍贯河南怀庆府河内县
字号号宾吾
出生辛未十月初六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何氏(诰赠宜人);继娶李氏(诰封宜人)
亲属王起茂
出身
  • 万历十六年戊子科举人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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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河南乡试十五名举人,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会试第一百八十八名,二甲第二十五名进士。刑部观政,授福建福宁州知州,四十年任本省同考官,四十一年调山西泽州知州,四十三年任本省同考官,四十四年留部,四十五年升兵部车驾司员外郎[1]。升兵部郎中,天启三年(1623年)五月升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分守西宁道,未赴任。六年五月起补为山西右参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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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瀛,教谕;祖父王问臣,廪生;父王起茂,廪生诰赠奉直大夫山西泽州知州。母刘氏(诰赠宜人)。永感下。妻何氏(诰赠宜人);继妻李氏(诰封宜人)。子王显周、王滋德、王玉汝、王绳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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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齿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