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表(1490年—1554年),民望钝庵云南阿迷州(今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廷表
大明四川按察司佥事
籍贯云南阿迷州
字号字民望,号钝庵
出生弘治三年(1490年)
逝世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
出身
  • 正德九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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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年(1510年)云贵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中进士,授浙江台州府推官,嘉靖间历刑部员外郎,陕西司郎中,升为四川按察司佥事[1]。因弹劾总兵贿赂朝中丞相事,被“勒令致仕”。里居近三十载。[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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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有《皇统》、《钝庵读史》等,今存《桃川剩集》二卷。雍正《阿迷州志》所收录其诗作《游郡十二咏》等。

大礼议谪居云南杨慎,纵情诗酒,与当地文人多有唱和,其中杨士云李元阳张含、王廷表、唐锜胡廷禄为其门生中拔萃者,并称“杨门六子”。[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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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五十五》:嘉靖四年九月丙子 升刑部狭西司郎中王廷表为四川按察司佥事。
  2. ^ 四库全书本《云南通志·卷二十一之二》:王廷表,字民望,阿迷人,正徳甲戌进士。累官刑部郎中。命勘宁夏台浤之狱,不避权贵,改四川佥事,罢归。里居三十馀年。性行惇笃,凡有益于乡者,必昌言之。与杨慎倡和最多,有《钝菴读史》及《删后诗集》行世。
  3. ^ 杨慎《病中永诀李、张、唐三公》诗后注云:“吴高河懋尝以杨弘山士云、王纯庵廷表、胡在轩廷禄、张半谷含、李中溪元阳、唐池南锜为杨门六学士,以拟苏门秦、黄、晁、张、廖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