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仪(?—1674年),字虞廷,广宁(今遼寧北鎮)人,隸漢軍正藍旗清朝政治人物。

順治七年(1650年),任山西寧鄉縣(中陽)知縣。時戰亂方平,王之仪悉心政務,招撫流民,當地漸得安定。順治十五年(1658年)升寧海州(今山東牟平)知州。康熙六年(1667年)任福州府知府一职。康熙十三年(1674年),耿精忠叛清,王之儀嚴斥之,被害。朝廷追贈太仆寺卿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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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官衔
前任:
李仲颗
福州府知府
康熙六年-十三年
(1667-1674年)
繼任:
陈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