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素街事件,常稱羅素街血案,是香港英屬殖民地時期的一次警民衝突,地點是銅鑼灣羅素街香港電車銅鑼灣電車廠內(時代廣場現址)。

起因

编辑

1949年12月2日,電車工人向電車公司提出五項要求:

  1. 每1職工每天生活津貼增加3元;
  2. 司機每天底薪由3元7毫半加至4元零5仙;
  3. 如有司機逝世,公司應發放1次性500元撫恤金;
  4. 年終分派花紅、生活津貼及月薪應一視同仁;
  5. 以上各項,由12月1日起生效[1]

資方於12月24日凌晨5時仍未答允勞方要求,由當日開始電車工人實行怠工,售票員不對市民售票,市民可免費乘坐電車。[2]

至12月28日凌晨5時,電車公司突關閉羅素街電車廠,並開除所有售票員。[3]

經過

编辑

1950年1月30日晚上9時,電車工會及三十八個團體在羅素街電車廠向電車工人舉行慰問會,其間警員要求電車工人拆除街上擴音器,惟電車工人拒絕,並阻止警員前進,警方增派人手到場,另阻止街上其他電車工人入回電車廠,雙方發生衝突,工人利用木棍作武器,增援警員帶上防毒面具,發放催淚彈驅趕工人,事件中有數名警員及三、四十名香港電車職員受傷。[4]

事後

编辑

事後警方將3名工會代表逮解出境。[5]

電車於2月10日恢復行車。[6]

在事件過後,電車公司於1950年7月初以「曾犯虛報事實」、「威脅僱員」等理由,拒絕承認親共工人成立的「香港電車職工會」,並於1952年8月承認親中華民國港九工團聯合總會下轄的「域多利電車自由工會」。

受傷人數

编辑

根據政府新聞處數字,受傷人數共90人

相關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工商晚報, 1949-12-02 第4頁
  2. ^ 工商晚報, 1949-12-24 第3頁
  3. ^ 香港工商日報, 1949-12-29 第5頁
  4. ^ 香港工商日報, 1950-01-31 第5頁
  5. ^ 香港工商日報, 1950-02-02 第5頁
  6. ^ 工商晚報, 1950-02-10 第4頁

外部連結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