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漢(?年—1643年),本名應駿,字子房山東萊州府掖縣(今萊州市)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崇禎丁丑進士。王漢初任知縣,善於用兵,以鎮壓農民軍有方,累官至河南巡撫,最後在招撫叛軍時被殺。

王漢
大明巡撫河南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籍貫山東萊州府掖縣
族裔
原名王應駿
字號子房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崇禎十六年(1643年)
親屬王應豸
出身
  • 崇禎十年丁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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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九年(1636年)山東鄉試七十五名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聯捷丁丑科進士。崇禎十二年(1639年)官山西高平縣知縣,調河內縣。王漢知兵,善用計謀,與士卒同甘苦,鎮壓農民軍有方。李自成圍攻開封,王漢以疑兵之計卻敵。崇禎十五年(1642年)召入京師,與蘇京王燮同召對,稱旨。授試監察御史左良玉軍,不久改巡按河南,連戰連捷。河南巡撫高名衡病,即拔擢王漢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代替其職位。崇禎十六年(1643年)正月,河南總兵劉超以私怨殺其鄉官御史魏景琦一家三十餘人,畏罪在永城反叛。王漢入城,聲言招撫,事敗被殺。朝廷隨後詔贈兵部尚書,廕錦衣世百戶,建祠祭祀。《明史》有傳[1]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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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停關寧米豆書》《河内縣災傷圖序》及《易注》2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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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應豸,天啟壬戌進士,官至薊州巡撫,因處置兵變不力,論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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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卷二六七》:王漢,字子房,掖縣人。崇禎十年進士。除高平知縣。調河內,擒巨寇天壇山劉二。又乘雪夜破妖僧智善。夜半渡河,破賊楊六郎。李自成圍開封,漢然火金龍口柳林為疑兵,遣死士入賊中,聲言「諸鎮兵來援,各數十萬至矣」。賊聞則驚走。
    漢為人負氣愛士。人有一長,嗟歎之不容口。僚屬紳士陳民疾苦,或言己過,則瞿然下拜。用兵士卒同甘苦,人樂為之死。好用間,賊中虛實莫不知。攻天壇山賊,山陡絕,登者輓以布。漢持刀直上,人服其勇。時賊氛日熾,帝每臨朝而歎漢前後破賊功,降旨優敍。
    十五年春,以減俸行取入都,與蘇京、王燮同召對,稱旨。命三臣皆以試御史監軍。漢監平賊鎮標楚、蜀軍,與督臣侯恂南援汴。
    時兵部奏援剿兵十萬,十之四以屬京、燮,屬漢以其六。漢所監凡五萬九千,然大半已潰散,兵部空名使之。漢乃請自立標營兵千人,騎二百,報可。乃簡保營兵百餘人,募邯鄲、鉅鹿壯士三百人,又取故治河內所練義兵及修武、濟源素從征剿者五百人,及親故子弟,合千人。八月朔夜半,襲賊范家灘,斬一紅甲賊目。檄諸將合剿。自走襄陽,督左良玉兵救汴。至潼關,有詔漢巡按河南。時賊灌開封,漢聞,趣諸將自柳園夜半渡河,伏兵西岸,檄卜從善等夾攻之,斬首九十餘級,遂入汴。大張旗鼓為疑兵,追賊至朱仙鎮,連戰皆捷。巡撫高名衡謝病,即擢漢右僉都御史代之。漢乃廣間諜,收土豪,議屯田,謀所以圖賊。無何,劉超反永城。超,永城人,跛而狡,為貴州總兵,坐罪免。上疏言兵計,陳新甲用為河南總兵。以私怨殺其鄉官御史魏景琦一家三十餘人,懼罪,遂據城反。漢上疏請討,語洩,超得為備。明年正月,漢入永城,聲言招撫,為賊所殺。參將陳治邦、遊擊連光耀父子皆戰死。遊擊馬魁負漢屍以出,面如生。詔贈兵部尚書,廕錦衣世百戶,建祠致祭。既而超伏誅,傳首九邊。
官衔
前任:
周而淳
明朝河內縣知縣
1641年-崇禎年間
繼任:
丁泰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