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淳(1543年—1606年),字德涵,號凝初,直隸太平府當塗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梅淳
大明雲南左布政使
籍貫直隸太平府當塗縣
字號字德涵,號凝初
出生嘉靖癸卯十月十三日
逝世萬曆丙午七月二十四日
配偶娶杨氏,副室焦氏
親屬(子)继善、篤善、達善、好善
出身
  • 隆慶元年丁卯科舉人
  • 隆慶五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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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慶元年(1567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第八十六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三甲第二百五十九名進士[1][2]。授缙云县知县,调繁义乌县,萬曆五年(1577年)闰八月选授浙江道試御史,六年巡视卢沟桥,又巡视東西南三城,七年六月巡按广东,八年出为岳州府知府。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掌驿传道,十七年二月升陕西左参政,分守关内道,以父喪歸。服除,起补山东管河参政,管理济宁河段,二十二年九月韩庄新河上成,增俸一级,賜金币。次年晋浙江按察使,二十六年五月升广东右布政使,二十七年二月升云南左布政使,後以母喪歸,万历三十四年卒,享年六十四。[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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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梅玘,義官;祖父梅鳳;父梅勝,母潘氏;繼母谷氏[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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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太平府志》:“淳号凝初,隆庆进士,授浙江缙云知县, 调义乌,行取御史,浙广巡方两差,多所建白。以纠劾 内有张江陵相国留意者,迁岳州知府,升山东济宁 道。时黄河奔决,韩庄渠溃,淳疏筑有功,蒙赐金帛,加 正治卿,实授云南左布政。莅任,库内馀银十万,淳清 理宿弊,毫无染指,发矿活穷民无算。开珠池,商人例” 有献珠者,淳却之。有清名。家居。著《毛诗合参》及《一鹤 斋文集》,行于世。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五年辛未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张澜
明朝岳州府知府
萬曆八年任
繼任:
王明時